道德经 第六十九章 (哀者胜)
at 4年前 ca 道德经王弼苏辙注 pv 1337 by 名著
用兵有言:“吾不敢为主而为客,不敢进寸而退尺。”
是谓行无行,攘无臂,扔无敌,执无兵。
祸莫大于轻敌,轻敌几丧吾宝。
故抗兵相若,哀者胜矣。
抗兵相若:意为两军相当。
王弼注道德经:
行谓行陈也。言以谦退、哀慈、不敢为物先用战,犹行无行、攘无臂、执无兵、扔无敌也,言无有与之抗也。
行谓行陈也。言以谦退、哀慈、不敢为物先用战,犹行无行、攘无臂、执无兵、扔无敌也,言无有与之抗也。
言吾哀慈谦退,非欲以取强无敌于天下也,不得已而卒至于无敌,斯乃吾之所以为大祸也。宝,三宝也,故曰几亡吾宝。
故抗兵相加,哀者胜矣。抗,举也。加,当也。哀者必相惜而不趣利避害,故必胜。
苏辙老子解:
主,造事者也。客,应敌者也。
进者,有意于争者也。退者,无意于争者也。
是谓行无行,无意于争,则虽用兵与不用均也。
苟无意于争,则虽在军旅,如无臂可攘,无敌可因,无兵可执,而安有用兵之咎邪?
苏辙老子解:
主,造事者也。客,应敌者也。
进者,有意于争者也。退者,无意于争者也。
是谓行无行,无意于争,则虽用兵与不用均也。
苟无意于争,则虽在军旅,如无臂可攘,无敌可因,无兵可执,而安有用兵之咎邪?
圣人以慈为宝,轻敌则轻战,轻战则轻杀人,丧其所以为慈矣。
两敌相加,而吾出于不得已,则有哀心。哀心见,而天人助之,虽欲不胜,不可得矣。
两敌相加,而吾出于不得已,则有哀心。哀心见,而天人助之,虽欲不胜,不可得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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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观古来慎敌者往往成功;轻敌者常常败绩。如管子之伐山戎,子玉之战城濮可见矣。况朝廷之兴衰,视将帅之得失。如不临事审慎,逞其才、恃其智,而谓人莫己若,似孟明之超乘以过,高固之出贾馀勇,未有不败国家亡家、覆宗灭祀者。圣人之大宝曰信,轻敌者必丧人君之信。惟两敌相抗,两兵相加,而自弱自柔,至慈至惠。常以杀伐之气有于天地之和为忧;不以兵革之威得辟土地之利为乐。有时用兵疆场,亦出于万不得已。虽未哭泣徇师,而仁慈恻怛心之心,哀痛迫切之情,早已流灵于陈师鞠旅之间,而三军共沐其生成,万姓咸相为感激也。所以君子有不战,战必胜矣。非哀痛之心有以及人身,而入人心也哉?——黄元吉《道德经讲义》徇师:巡行示众。鞠旅:犹誓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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