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第二十五章 (道法自然)

at 4年前  ca 道德经王弼苏辙注  pv 1643  by 名著  

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,寂兮寥兮,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为天地母。
吾不知其名,字之曰道,强为之名曰大。
大曰逝,逝曰远。
远曰反。
故道大,天大,地大,王亦大。
域中有四大,而王居其一焉。
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


王弼:

混然不可得而知,而万物由之以成,故曰混成也。不知其谁之子,故先天地生。

寂寞无形体也。无物之匹,故曰独立也。返化终始不失其常、故曰不改也。
周行无所不至而免殆,能生全大形也,故可以为天下母也。
吾不知其名, 名以定形,混成无形,不可得而定,故曰不知其名也。
夫名以定形,字以称可言。道取於无物而不由也,是混成之中,可言之称最大也。
强为之名曰大, 吾所以字之曰道者,取其可言之称最大也。责其字定之所由,则系於大,大有系则必有分,有分则失其极矣。故曰强之为名曰大。
大曰逝, 逝,行也,不守一大体而已,周行无所不至,故曰逝也。
逝曰远,远曰反。 远,极也,周无所不穷极,不偏於一逝,故曰远也。不随於所适,其体独立,故曰反也
故道大,天大,地大,王亦大。 天地之性人为贵,而王是人之主也。虽不职大,亦复为大。与三匹,故曰王亦大也。
域中有四大, 四大,道、天、地、王也。凡物有称有名,则非其极也。言道则有所由,有所由然后谓之为道。然则是道称中之大也,不若无称之大也。无称不可得而名曰域也,道、天、地、王皆在乎无称之内, 故曰域中有四大者也。
法谓法则也,人不违地,乃得全安,法地也。地不违天,乃得全载,法天也。天不违道,乃得全覆,法道也。道不违自然,乃得其性,法自然者。在方而法方,在圆而法圆,於自然无所违也。自然者,无称之言,穷极之辞也。用智不及无知,而形魄不及精象,精象不及无形,有仪不及无仪,故转相法也。道顺自然,天故资焉;天法於道,地故则焉;地法於天,人故象焉。所以为主其一之者,主也。  

 

 

 

苏辙:

夫道,非清非濁,非高非下,非去非來,非善非惡,混然而成體,其於人為性,故曰有物混成。此未有知其生者,蓋湛然常存,而天地生於其中耳。

寂兮無聲,寥兮無形,獨立無匹而未嘗變,行於群有而未嘗殆,俯以化育萬物,則皆其母矣。

道本無名,聖人見萬物之無不由也,故字之曰道。見萬物之莫能加也,故強為之名曰大。然其實則無得而稱之也。

自大而求之,則逝而往矣。自往而求之,則遠不及矣。雖逝雖遠,然反而求之,一心足矣。

由道言之,則雖天地與王,皆不足大也。然世之人習知三者之大,而不信道之大也。故以實告之,人不若地,地不若天,天不若道,道不若自然。然使人一日復性,則此三者人皆足以盡之矣。


相关阅读:“老君曰:大道无形,生育天地;大道无情,运行日月;大道无名,长养万物;吾不知其名,强名曰道。”——《清静经》

已有0条评论
外国经典网部分资料来源于网络,如果侵犯您的权益 ,请与我们联系,邮箱:wyzwylb@qq.com
皖ICP备2021015637号-1

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510号

Powered By Z-BlogPHP 1.7.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