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第四章 (和光同尘)
at 4年前 ca 道德经王弼苏辙注 pv 2355 by 名著
道冲,而用之或不盈。
渊兮,似万物之宗。
挫其锐,解其纷,和其光,同其尘。
湛兮,似或存,吾不知其谁之子,象帝之先。
王弼:
夫执一家之量者,不能全家;执一国之量者,不能成国;穷力举重,不能为用。夫人虽知万物治而不以二仪之道,则不能赡也。地虽形魄,不法于天者则不能全其宁;天虽精象,不法于道则不能保其精。冲而用之,用乃不能穷。满以造实,实来则溢。故冲而用之又复不盈,其为无穷亦已极矣。形虽大,不能累其体;事虽殷,不能充其量。万物舍此而求主,主其安在乎?不亦渊兮似万物似万物之宗乎?
锐挫而无损,纷解而不劳,和光而不污其体,同尘而不渝其真,不亦湛兮似或存乎?地守其形,德不能过其载;天慊其象,德不能过其覆。天地莫能及之,不亦似帝之先乎?帝,天帝也。
苏辙:
夫道冲然至无耳,然以之适众有,虽天地之大,山河之广,无所不遍。以其无形,故似不盈者。渊兮深眇,吾知其为万物宗也,而不敢正言之,故曰似万物之宗。
人莫不有道也,而圣人能全之。挫其锐,恐其流于妄也;解其纷,恐其与物媾也。不流于妄,不流于妄,不媾于物,外患已去而光生焉。又从而和之,恐其与物异也。光至洁也,尘至杂也。虽尘无所不同,恐其弃万物也。如是而后全,则湛然常存矣。帝先矣,而又先于帝,则莫或先之者矣。
虽存而人莫之识,故曰似或存耳。道虽常存,终莫得而名,然亦不可谓无也,故曰此岂帝之先。
湛:《说文解字》卷十一水部:“湛,没也。从水甚声。”
已有0条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