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第六十八章 (善战者不怒)

at 4年前  ca 道德经王弼苏辙注  pv 1531  by 名著  

善为士者不武,善战者不怒,善胜敌者不与;

善用人者,为之下。
是谓不争之德,是谓用人之力,是谓配天古之极。


王弼注道德经: 
士,卒之帅也。武尚先陵人也。
善战者不怒, 后而不先,应而不唱,故不在怒。
善胜敌者不与, 不与争也。
用人而不为之下,则力不为用也。
是谓配天古之极。
 
苏辙老子解: 
士当以武为本,行之以怯,若以武行武则死矣。
善战者不怒,圣人不得已而后战,若出于怒,是以我故杀人也。以我故杀人,天必殃之。
以吾不争,故能胜彼之争。若皆出于争,则未必胜矣。人皆有相上之心,故莫能相为用。诚能下之,则天下皆吾用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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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,非善之善者也;战胜而天下曰善,非善之善者也。故举秋毫不为多力,见日月不为明目,闻雷霆不为聪耳。道德经 第六十八章 (善战者不怒)


古之所谓善战者,胜于易胜者也。故善战者之胜也,无智名,无勇功,故其战胜不忒。不忒者,其所措必胜,胜已败者也。故善战者,立于不败之地,而不失敌之败也。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,败兵先战而后求胜。善用兵者,修道而保法,故能为胜败之政。

梅尧臣注解说:“大智不彰,大功不扬,见微胜易,何勇何智?

兵者,诡道也。故能而示之不能,用而示之不用,近而示之远,远而示之近。利而诱之,乱而取之,实而备之,强而避之,怒而挠之,卑而骄之,佚而劳之,亲而离之。——《孙子兵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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