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第三十二章 (知止不殆)
at 4年前 ca 道德经王弼苏辙注 pv 1282 by 名著
道常无名,朴虽小,天下莫能臣。
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宾。
天地相合,以降甘露,民莫之令而自均。
始制有名,名亦既有,夫亦将知止。
知止可以不殆。
譬道之在天下,犹川谷之于江海。
臣,使之服从。
王弼:
道无形不系,常不可名,以无名为常,故曰道常无名也。朴之为物,以无为心也,亦无名,故将得道,莫若守朴。夫智者可以能臣也,勇者可以武使也,巧者可以事役也,力者可以重任也,朴之物,愤然不偏,近於无有,故曰莫能臣也。抱朴为无,不以物累其真,不以欲害其神,则物自宾而道自得也。
言天地相合,则甘露不求而自降;我守其真性无为,则民不令而自均也。
始制,谓朴散始为官长之时也。始制官长,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,故始制有名也。过此以往,将争锥刀之末,故曰名亦既有。夫亦将知止也,遂任名以号物,则失治之母也,故知止所以不殆也。譬道之在天下,犹川谷之与江海。
川谷之以求江与海,非江海召之,不召不求而自归者。世行道於天下者,不令而自均,不求而自得,故曰犹川谷之与江海也。
苏辙:
朴,性也。道常無名,則性亦不可名矣。故其為物,舒之無所不在,而斂之不盈毫末,此所以雖小而不可臣也。故匹夫之賤,守之則尘垢枇糠足以陶铸;而侯王之尊不能守,則萬物不賓矣。
冲氣升降,相合為一,而降甘露,吻然被於萬物,無不均遍。聖人體至道以應諸有,亦露之無不及者,此所以能賓萬物也。
聖人散樸為器,因器制名,豈其徇名而忘樸、逐末而喪本哉?蓋亦知復於性,是以乘萬變而不殆也。
江海,水之钟也。川谷,水之分也。道,萬物之宗也。萬物,道之末也。皆水也,故川谷歸其所鍾;皆道也,故萬物賓其所宗。
已有0条评论